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2017年度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和《2017年濰坊市各級機關及直屬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的相關規(guī)定,現(xiàn)將資格審查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 審查范圍
進入面試資格審查范圍人員(見附件1)
二、審查時間、地點
(一)時間:6月5日—6月7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
(二)地點:具體資格審查地點(見附件2)
三、資格審查程序及要求
(一)報考市直部門的考生到市直部門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后繳納面試考務費,領取《面試通知單》。
(二)報考審計、地稅、檢察、法院系統(tǒng)的考生分別到濰坊市審計局、濰坊市地稅局、濰坊市人民檢察院、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交納面試考務費、領取《面試通知單》。
(三)報考公安系統(tǒng)考生的資格審查工作由省公安廳統(tǒng)一組織。
(四)報考縣市區(qū)和峽山生態(tài)經濟發(fā)展區(qū)職位的考生,到縣市區(qū)人社局和峽山區(qū)政治部進行資格審查、交納面試考務費、領取《面試通知單》。
(五) 審查合格的考生須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自備零錢)。
(六)因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考生須按規(guī)定時間由本人參加資格審查,未按規(guī)定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八)考生憑筆試準考證、有招錄機關蓋章的《面試通知單》、有效身份證參加面試。
四、需提交材料
面試人選須向招錄機關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筆試準考證、學歷(學位、畢業(yè))證、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張以及職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交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在職人員應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經招錄機關同意,也可在體檢和考察前提供)。大學專科畢業(yè)生、我省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高級班畢業(yè)生,還應提交戶口簿;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和“面向本土優(yōu)秀人才”職位的,還應提供相應的有關證明材料(詳見
《2017年濰坊市各級機關及直屬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一、關于報考條件”部分第15條和第21條)。
我省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高級班畢業(yè)生已與用工單位簽訂就業(yè)(定向培養(yǎng))協(xié)議或勞動合同的,要出具用工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經招錄機關同意,也可在體檢和考察前提供)。
海外留學歸國人員,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手續(xù)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須在2017年3月23日之前取得)。
五、其他
(一)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請抓緊主動與報考單位聯(lián)系,并務必保持通訊暢通,確保各項材料準備齊全,凡因材料不全和通訊不暢影響資格審查的,責任自負。
(二)凡自愿放棄的考生,請主動與報考單位聯(lián)系,以便進行遞補。
(三)資格審查其他未盡事宜詳見《2017年濰坊市各級機關及直屬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咨詢電話:0536-8356175
濰坊市公務員考選辦公室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