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17年公務員招錄工作,現(xiàn)就報考哈爾濱市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擬進入面試考生進行現(xiàn)場資格確認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確認時間和地點
報考市直、區(qū)縣行政機關(含參照管理事業(yè)單位,雙城區(qū)公安分局50-59崗、縣公安局)考生的確認時間:2017年5月25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確認地點:中國哈爾濱人力資源中心一樓(哈爾濱市香坊區(qū)和興路38號)。
報考哈爾濱市公安局(01-49崗位)的考生確認時間:2017年5月26日(星期五)。
上午9:00-12:00:職位代碼:01-03、08、09、12-15、21-23、27-29、33-40的考生進行資格確認;
下午1:30—4:30:職位代碼:04-07、10、11、16-20、24-26、30-32、41-49的考生進行資格確認。
確認地點:中國哈爾濱人力資源中心一樓(哈爾濱市香坊區(qū)和興路38號)
二、參加資格確認的范圍
根據(jù)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的名次,按招考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為參加資格確認人選(成績必須達到本次公務員招考公共科目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標準)。
1、《黑龍江省2017年度艱苦邊遠地區(qū)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計劃》所含崗位,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與申論成績之和不低于70分,且此兩科單獨成績均不低于30分;
2、《黑龍江省2017年度公檢法系統(tǒng)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計劃》所含崗位,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與申論成績之和不低于75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不低于30分,申論不低于35分;
3、《黑龍江省2017年度省直和市(地)直屬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計劃》所含崗位,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與申論成績之和不低于80分,且此兩科單獨成績均不低于35分。
專業(yè)科目成績不劃定分數(shù)線,若加試專業(yè)科目的考生該科目成績?yōu)榱惴?,取消其進入面試資格。
三、考生需提供的相關材料
1、筆試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與網上報名一致的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學信網上查詢、打印)及報考職位其它要求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需要學歷認證的要提供省級以上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
2、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學校出具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樣式見附件1。以項目生身份報考應屆畢業(yè)生職位需提供檔案保管證明,提供報到證復印件。
3、考生為社會在職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證明樣式見附件2。
4、有戶籍要求的職位,需提供本人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5、以高中、中專學歷層次報考的考生,除提供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件外,還需提供教育局出具學歷證明和高中、中專學籍檔案復印件。
6、對有基層工作經歷要求的職位,應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記錄的原件及復印件。
7、報考“項目生”職位的考生還需提供省級“項目生”主管部門出具的認定證明材料原件。
8、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職位的考生還需要提供大學生退役士兵批準入伍地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出具的認定證明材料原件。
9、考生須自行下載打印附件3(正反面打在一張紙上),認真閱讀后簽字并與其他材料一起上交。
四、有關要求
1、參加資格確認的考生必須本人按指定時間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確認。如無特殊原因,未在指定時間參加資格確認將視為本人自動放棄。提醒考生:請保持電話暢通。
2、考生攜帶的證件和材料必須真實、有效,考生本人須在資格確認表上簽字。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考條件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
市直、區(qū)、縣咨詢電話:0451-84871593
哈爾濱市公安局咨詢電話:0451-87661496
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5月22日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