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和實際工作需要,嘉興學院團委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聘單位
嘉興學院為浙江省屬全日制本科院校,學校為公益二類事業(yè)單位。本次招聘工作人員編制類型為非事業(yè)編制(人才派遣)。
二、 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管理崗1人。
(一) 招聘條件
1.年齡在23周歲及以下(1994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
2.普通高等學校(不含獨立學院)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專業(yè)不限;
3.中共黨員;
4.須有校級大學生藝術團部長或校學生會部長及以上經歷;
5.個人或參演節(jié)目須有獲得省級及以上榮譽獎項;須有海外游學或素質拓展經歷;
6.社會人員須在報名截止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須在報名截止前取得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具備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
(二) 招聘崗位
詳見附件一《2017年嘉興學院團委公開招聘崗位表》。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信息發(fā)布平臺
1.嘉興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rsc.zjxu.edu.cn/);
2.嘉興學院團委網站(http://tw.zjxu.edu.cn/)。
招聘過程中有關面試、擬錄用等信息僅在嘉興學院團委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關注。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5月16日起至2017年5月26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方式:應聘者填寫《嘉興學院團委公開招聘人員信息登記表》(附件二),并在報名時間內通過Email發(fā)送至516976406@qq.com,應聘郵件標題要求注明“姓名+公招應聘+崗位名稱”字樣。應聘者應如實填寫《嘉興學院團委公開招聘人員信息登記表》并對所填信息負責,若所填信息與事實有出入的且明顯不符合應聘崗位的基本招聘條件的,一經查實取消招錄資格。
3.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結果將于5月28日在嘉興學院團委網站公布,同時公布資格復審與面試時間地點。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應聘人數(shù)不得低于招聘崗位人數(shù)的3倍,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三) 面試
1. 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采用現(xiàn)場復審的方式,安排在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未通過者不得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資格復審要求應聘人員攜帶的材料有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yè)生可提供畢業(yè)生推薦表)或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中共黨員證明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套。
2.面試
資格復審通過者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主要考查應聘者的才藝、崗位認知、適應能力、語言表達、溝通協(xié)調、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等綜合素質。
若出現(xiàn)成績并列第一的情況,則對并列第一的應聘者進行加試(面試),擇優(yōu)錄取。面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為60分,低于該成績者,不能入圍下一環(huán)節(jié)。
(四)體檢、考核
根據應聘者面試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招聘崗位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名單在嘉興學院團委網站公布。
體檢參照學校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學校將安排業(yè)務實習,對其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等情況進行進一步考核。
(五)公示、錄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我校確定為人才派遣錄用人員,并在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錄用人員沒有異議的,按規(guī)定辦理錄用手續(xù)。
擬錄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錄用人員按非事業(yè)編制(人才派遣)管理,與新世紀人才派遣公司簽訂勞務合同(派遣工作崗位在嘉興學院團委),并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
(六)其他
應聘者自愿放棄或體檢、考核中出現(xiàn)不合格者,由我處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該崗位應聘者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遞補,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遞補。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1.在招聘錄用工作過程中,有投訴舉報的請向嘉興學院監(jiān)察處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2.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嘉興學院團委咨詢。
通訊地址:嘉興市嘉杭路118號 郵編:314001
咨詢電話:0573-83642079 聯(lián)系人:黃老師
監(jiān)督電話:0573-83642345 (嘉興學院監(jiān)察處)
嘉興學院團委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