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目前,教育部正在對擬錄取的考生進行資格檢查,現對相關問題說明如下:
一、關于戶口遷移:
按照省公安廳有關文件和市公安局的要求,對2017年考入我校的研究生戶口遷移問題說明如下:
1、山東省外的學生,按照自愿的原則,戶口可遷可不遷。
2、山東省內的學生,戶口性質為本科畢業(yè)高校“集體戶”的,按自愿原則,可遷可不遷;戶口性質為“家庭戶”的不能遷移。
3、戶口遷移地址:青島市市南區(qū)香港東路7號(若遷移地址有誤,將影響落戶)。
辦理戶口遷移的學生,于開學報到時,將戶口遷移證明交至報到學院(教學部),統(tǒng)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如戶口遷移政策要求發(fā)生變更,我們將及時通知考生。
二、關于黨組織關系轉接:
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新生黨員均需轉接本人黨組織關系。山東省以外地區(qū)新生須經省市委組織部或省市教育工委轉至中共青島市委組織部,即組織關系介紹信抬頭開具為:中共青島市委組織部;省內新生由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或高校黨委組織部直接轉至青島大學黨委組織部,即組織關系介紹信抬頭開具為:中共青島大學黨委組織部。
新生報到時將組織關系介紹信交至院系、教學部。
三、關于人事檔案的調取
我校將于5月下旬以掛號形式向被我校擬錄取的2017年碩士考生寄發(fā)調檔函(掛號信息查詢碼待郵局返還后,以附件形式提供下載,請考生及時關注),請考生與檔案所在單位聯(lián)系,辦理人事(學生)檔案調動事宜。檔案所屬單位如有變動,請考生主動與原單位聯(lián)系辦理檔案轉調手續(xù)。
檔案務必于6月25日前寄(送)達錄取學院(教學部),以便確定是否錄取。為保證郵寄準確性,請聯(lián)系寄檔單位務必使用郵政快遞EMS、順豐快遞或掛號予以寄送。如果考生與原單位不解除人事關系,請與單位簽訂定向(委培)合同,并聯(lián)系檔案所在單位將雙方簽字蓋章后的合同原件于上述時間內寄(送)達錄取學院(教學部),檔案接收地址及聯(lián)系方式見附件。應屆畢業(yè)生的學生檔案可以延期至7月10日前寄達。
檔案或定向(委培)合同未按時寄到的考生,不予發(fā)放《入學通知書》,由此導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