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做好我校2017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的考試錄取工作,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xiàn)將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錄取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進行考試、錄取工作,充分體現(xiàn)公平、公正、公開,并在學校紀委相關部門統(tǒng)一指導監(jiān)督下進行。
二、考試組織
1、筆試
學校研究生處負責筆試試題的命題、印制、考試、密封、評卷等組織工作,保證筆試工作按國家相關考試工作的要求進行,并做好考生考試材料的歸檔工作。
2、面試
學校成立面試工作小組,進行面試工作。面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對小組成員的要求是:副教授以上職稱(或與之相當?shù)膶I(yè)技術職稱)、辦事公正、教學經驗豐富、科研能力突出、外語水平較高、無直系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報考。面試小組負責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和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面試小組成員在評分前可以召開面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
研究生處要切實加強對考試、錄取工作的組織領導,對涉及筆試和面試的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確保招生錄取工作嚴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進行,充分體現(xiàn)公平、公正,保證招生質量。
研究生處根據(jù)統(tǒng)考考生的筆試和面試情況,綜合考核確定擬錄取名單,并負責向考生進行解釋。
三、考試時間、內容、形式及要求
1.考試時間
2017年5月11日-12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考試內容和形式
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包括英語、經濟學原理和專業(yè)課。面試包括外語聽說能力測試、考生專業(yè)素質、研究計劃以及考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等,主要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研究生(大學)階段學習成績、科研成果、專業(yè)知識水平、工作實績、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事業(yè)心、責任感、人文素養(yǎng)以及身體狀況等的評價。
3.考試要求
考試前應對參加考試的考生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以確保考生信息真實準確。
筆試命題人員及涉題工作人員在試題的命制、印刷、封裝、移交、收發(fā)、保管等各環(huán)節(jié),手續(xù)要嚴密、清楚、無誤,要保證試題的絕對安全。
面試過程中,要規(guī)范操作,做好試題保密、隨機抽題、復試記錄等工作,保證復試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面試材料要保留備查;必須確保面試的時間和質量,要有現(xiàn)場記錄、成績和評語。
考試完畢后將錄取結果公示,公示期十天。
四、錄取工作
1.錄取工作要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
2.入學考試總成績實行百分制,并按照筆試總成績和面試總成績各自占比進行計算。入學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滿分×100×50% +面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滿分×100×50%。面試總成績作為擬錄取的重要依據(jù),面試總成績不及格者將不予錄取。
3.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jù),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我校受理考生投訴和申訴的期限為公布成績后10天之內。投訴電話: 025-86718703,025-86718661。
五、注意事項
研究生招生涉及面廣,政策性強,要不斷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嚴肅招生紀律,抵制不正之風,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權利和利益,維護博士生招生工作的良好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