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江蘇大學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辦法”, 本著公平、公正和有利于選拔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的原則,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現(xiàn)制訂食品與生物工程學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具體細則如下:
一、復試工作的組織和管理
1、成立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全面負責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
2、成立復試工作組,由學科帶頭人、學術骨干、博士研究生導師等本學科專家組成,不少于5人。
3、成立復試資格審查工作組,由學院負責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領導和教師構成,不少于3人。
二、復試辦法
1、復試人選
(1)初試成績同時滿足下述兩項要求的考生可參加復試:
①單科成績≥40分;②總分≥80分
(2)以推薦免試方式或導師自主招收方式擬錄取的博士研究生不參加本次復試。
2、復試考核內容和形式
復試考核包括專業(yè)能力考核和綜合能力考核兩部分:
1)專業(yè)能力考核成績以百分制計,考生現(xiàn)場在題庫中抽取題目并回答??己丝颇恳钥忌鷪竺麜r所選擇的業(yè)務課二為主,同時考核本學科博士生應該具備的專業(yè)知識和能力。
2)綜合能力考核成績以百分制計,以面試形式進行(含英語口語測試)。由復試工作組負責組織實施。復試工作組應參考考生的報名材料,進行綜合測評,判斷考生是否具備作為博士研究生培養(yǎng)的潛能和素質。同時,將考查、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現(xiàn),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復試面試環(huán)節(jié)按要求全程錄音錄像。
碩博連讀考生的復試內容和形式同普通招考方式考生。
3、破格復試
我院不接收破格考生。
三、復試日程安排
環(huán)節(jié) | 時間 | 內容及要求 | 地點 |
報到 | 5月4日 8:30—9:00 | 考生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在學碩士生核查學生證;獲境外學位考生須核查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均須原件),由資格審核小組成員進行資格審核。 | 食品學院307 |
復試 | 5月4日 9:00—12:00 14:00-17:00 | 專業(yè)能力考核及綜合能力考核 | 食品學院302 |
四、錄取辦法
1、招生計劃
我院招生指標為19人(含推免生及自主招生10人)。
擬錄取的博士研究生原則上須全脫產學習,并簽訂全脫產學習協(xié)議。
2、復試成績及總成績計算辦法
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復試成績計算公式為:復試成績=(專業(yè)能力考核成績×30%+綜合能力考核成績×70%)。
對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進行加權計算后得出考生總成績。復試成績權重(初試和復試權重之和為1)為50%。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初試成績÷2×50%+復試成績×50%。
3、擬錄取名單確定原則
按招生指標及復試合格考生的總成績排序,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學院根據(jù)本單位導師招生人數(shù)限額規(guī)定,超出招生限額的再進行導師雙向選擇,最終錄取結果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公示。對不予錄取的考生,學院將安排專人及時將復試結果告知考生本人。
同等條件下,非定向就業(yè)考生優(yōu)先錄取。未按要求參加復試或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其他
其他未盡事宜請參見江蘇大學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辦法。
本辦法由江蘇大學食品與生物工程學院負責解釋。若有與國家和學校等上級部門研究生招生政策相悖之處,以上級部門文件為準。
江蘇大學食品與生物工程學院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