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部門(單位):
根據(jù)浙江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17年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資中心〔2017〕2號)文件精神,現(xiàn)就我校2017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認定人員范圍
1.2016年9月30日之前入編的受聘教學工作人員。
二、申請認定流程及要求
1.網上申報
網上申報時間為2017年4月12日至4月21日之間的每
個工作日的7:00-24:00。申請人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由“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入網報系統(tǒng),請仔細核對信息根據(jù)提示逐步操作正確申報。
2.材料審核
請各位申請人根據(jù)材料上報要求,于2017年4月25日向學校人事處(行政樓304辦公室)提交相關資料,需要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的交繳納費280元。
三、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
需要進行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的申請人(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的申請人(除具有副教授、教授職稱或博士學位外)以及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人員跨學科申請教師資格,均應列入《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人員匯總表》。),測試統(tǒng)一由杭州師范大學(測試中心)(杭州市余杭區(qū)倉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號)組織進行,測試相關信息可在www.hsdcjy.com進行查詢。根據(jù)浙價費〔2016〕192號文件規(guī)定,按每人280元收取考試費。
四、認定工作所需材料及要求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三份,近期二寸照2張;
2.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茖W歷碩士及以上學位的還須提供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在國外取得學歷的,需提交《國外學歷學位認定書》原件及復印件;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二代身份證須正、反面復印);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符合免測條件的可不遞交);
5.《浙江省教師資格申請人體格檢查表(2010年12月修訂)》;
6.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7.《高校教師崗位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符合免測條件的可不遞交);
8.師范教育類專業(yè)證明原件或合格學歷檔案成績冊(需有教育學、心理學、教育實習三科成績并且合格以上)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書上已反映是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的可不遞交);
9.教授、副教授需提供相應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教授、副教授職稱評定文件及復印件。
申請人根據(jù)材料清單順序整理申請人遞交的材料,均須由各部門進行審核蓋章,在復印件上填寫“此復印件與原件核對無誤”的字樣,同時簽名蓋章。每一檔案袋裝1名申請人材料,檔案袋面粘貼材料清單,袋內材料種類及數(shù)量須與材料清單相符,并按《浙江省申請高校教師資格人員材料清單》(附件4)的順序整理檔案袋。
五、其他
1.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網上申報與現(xiàn)場確認系統(tǒng)嚴格按設定的時間開放和關閉,凡規(guī)定時間內未完成網上申報或網報未確認、申請材料未遞交初審的申請人,不能通過本次認定。
2.已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因特殊原因需更改信息的,由所在學校填寫《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信息變更表》(附件3),蓋章后與更改信息證明材料上報,符合要求的,我中心于下次認定統(tǒng)一辦理。證書遺失、損毀需補發(fā)換發(fā)的,依照《關于規(guī)范教師資格證書補發(fā)換發(fā)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09〕17號)進行辦理。
3.《浙江省2017年申請高校教師資格人員名冊》(附件1)、《浙江省2017年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人員匯總表》(附件2)電子版(發(fā)送OA系統(tǒng)人事處石澤瑋郵箱)。咨詢電話:8015033。
人事處
2017年4月10日
附件:
1.浙江省2017年申請高校教師資格人員名冊
2.浙江省2017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人員匯總表
3.浙江省2017年教師資格認定信息變更表
4.浙江省申請高校教師資格人員材料清單
5.專職輔導員申請高校教師資格崗位審定表
6.2017年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注意事項
7.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2010年12月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