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院校和有關單位:
按照2017年全省高等院校(以下簡稱“高校”)教師資格工作總體安排,現(xiàn)將2017年上半年高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員范圍
申請人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1.河南省境內高校在編或與高校簽訂聘用合同的教學人員。
2.申請人屬于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生、全日制教育碩士、具有博士學位人員、具有高校教師系列教授、副教授職稱人員。
二、時間安排
1.網(wǎng)上申報時間為:2017年4月10日至4月21日,每日報名時間以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通知為準。
2.體檢時間為:2017年4月10日至4月21日。
3.材料受理時間為:2017年5月3日至5月7日(具體時間及地點將于4月26日在河南省教師資格網(wǎng)公布)。
4.證書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三、網(wǎng)上填報要求
1.申請人需在網(wǎng)上申報有效時間段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www.jszg.edu.cn),點擊網(wǎng)站首頁右側“教師資格認定網(wǎng)上申報”下的“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wǎng)報入口”后,再點擊“注冊”進入網(wǎng)上申報系統(tǒng),按照“網(wǎng)上申報流程”據(jù)實、正確填報相關信息。填報完畢后,點擊“提交”按鈕,將個人信息提交給認定機構。
2.現(xiàn)場確認點選擇:在鄭高校申請人選擇“河南省教育廳第一確認點”,鄭州市以外高校申請人選擇“河南省教育廳第二確認點”。
3.申請人工作單位名稱必須規(guī)范填寫單位全稱(以公章上的單位名稱為準)。
4.申請人在“專業(yè)類別”欄目統(tǒng)一選擇“師范教育類”。
5.“申請任教學科”必須與申請人所學專業(yè)一致且不得填報一級學科。
6.申請人必須嚴格按照網(wǎng)上申報系統(tǒng)要求上傳照片(本人近期純色背景大頭照)。
7.“本人簡歷”欄目從本人小學畢業(yè)后填起。
8.“所學專業(yè)”名稱按畢業(yè)證書專業(yè)填寫。
9.“戶籍所在地”填寫至鄉(xiāng)鎮(zhèn)或者街道辦事處。
四、體檢要求
申請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醫(yī)院名單詳見附件1、2(已參加2016年度高校教師資格體檢的申請人,無需再次體檢)。
五、報送材料要求
申請高校教師資格人員的材料,由各高校統(tǒng)一提交。
(一)高校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本校正式申請高校教師資格人員基本情況報告(正式文件,內容包括:工作組織安排情況,申請人總數(shù)、學歷構成、學科類別情況等)及公示報告各一份(公示報告必須在正文列出所有公示人員名字,并在附件中注明公示人員具體信息)。
2.申請高校教師資格人員花名冊(格式見附件3)及Excel格式電子數(shù)據(jù)U盤。
以上所有紙質材料須加蓋單位公章。
(二)申請人的個人申報材料包括: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原件一式兩份(申請人網(wǎng)上填報完畢后用A3紙自行正反面打印)。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一式兩份。
3.《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一式兩份。
4.身份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5.本科及以上學歷證書原件(博士提交其學位證書)及一份復印件(全日制普招類師范生及全日制教育碩士必須提交其師范專業(yè)的學歷證書)。
6.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一份復印件或學信網(wǎng)下載的有效期內《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博士需提交其學位認證報告原件及一份復印件)。國外學歷須有教育部認證的證書。
7.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其中申請語文教師資格和對外漢語教學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應當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請普通話語音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應當達到一級水平(具有高校教師系列教授、副教授職稱或具有博士學位人員除外)。
8.高校教師系列教授、副教授人員須提供高校教師系列教授、副教授職稱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9.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生需提供入學當年招生計劃表復印件、招生錄取審批表復印件和相應學歷層次的師范教育專業(yè)課程復印件,全日制教育碩士只須提供相應學歷層次的師范教育專業(yè)課程復印件(以上復印件須加蓋畢業(yè)院校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10.教學人員身份證明及一份復印件(格式見附件4)。
上述第(2)、(3)、(10)項所需空白表格可從河南省教師資格網(wǎng)(jszg.haedu.gov.cn)下載。
(三)材料整理要求
1.各類表格填寫要求
《品德表》、《體檢表》必須使用黑色水筆填寫,不得涂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表格將被視為無效:①使用圓珠筆填寫的;②有涂改痕跡的;③字跡潦草無法辨認的;④填寫項目不規(guī)范的;⑤應由單位或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負責填寫的項目,個人隨意填寫的。
2.申請人的個人材料要準確、清晰。個人材料分兩套整理:
第一套:含《申請表》、《品德表》、《體檢表》(內附各項檢查單據(jù)不需提交)原件及各類證書原件。各類證書原件交省教師資格認定注冊服務中心審核后返還單位退回個人?!渡暾埍怼?、《品德表》、《體檢表》原件認定結束后返還單位存入個人檔案。
第二套:含《申請表》、《品德表》、《體檢表》(內附各項檢查單據(jù)不需提交)原件及各類證書復印件。以上各類證書復印件(A4紙單面復?。╉毐救撕炞执_認,并加蓋公章,認定結束后本套材料留存省教師資格認定注冊服務中心備案。
3.申請人的個人材料按照《花名冊》順序排放。
咨詢電話:0371-60867560/60867562。
河南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