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報名。采取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組織推薦報名方式進行。各縣(區(qū))報名由各縣(區(qū))紀委組織,進行初審把關和匯總,以縣(區(qū))為單位集中報市紀委復審;市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審計局報名由本單位組織,進行初審把關和匯總,集中報市紀委復審。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1)有效期內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3)《2017年濱州市紀委機關公開遴選報名登記表》;(4)《2017年濱州市紀委機關公開遴選誠信承諾書》;(5)單位主管部門黨組織出具的推薦意見和具有相關工作經(jīng)歷的證明(其中縣區(qū)選調生、副科級干部由縣區(qū)委組織部、黨群工作部出具);(6)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照片三張;(7)《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
各縣(區(qū))和市直單位向市紀委推薦報名時間:2017年4月12-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報名復審地點:市政大廈0925房間,市紀委組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