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申請人妥善保管個人密碼及報名號,以便查詢個人信息及修改信息(網報結束后個人信息將無法修改)。申請人注意:個人信息填寫完畢后,須點擊“提交”,系統(tǒng)將提示“注冊成功”,注冊完畢。
二、申請人除紅色標識信息選項必填外,還必須填寫“通訊地址”、“郵編”、“手機號碼”,以便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及時與申請人聯(lián)系。
三、現(xiàn)場確認時間及地點
1.現(xiàn)場確認流程
①材料初審:4月11、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申請人隨帶相關材料(下附清單)至現(xiàn)場確認點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通知參加體檢。
②體檢:4月17日、18日前往指定醫(yī)院體檢(具體事項由確認點通知)。
③材料復審、正式受理:4月24、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申請人隨帶補充材料至現(xiàn)場確認點辦理相關手續(xù)、發(fā)放受理通知書。
2.現(xiàn)場確認地點:湖墅南路460號倉基新村內拱墅區(qū)教師進修學校。
四、現(xiàn)場確認申請人攜帶資料
(一)參加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提交以下材料
(1)戶籍本原件及復印件或人事檔案管理證明原件;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身份證需要復印正反兩面);
(3)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暫無年限要求);
(4)相應的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自發(fā)證之日起3年內有效)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或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網頁版證明一份;
(6)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注冊提交成功后,重新登錄即可打印);
(7)《申請人員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打印)。其中第7-11欄務必由人事檔案管理單位填寫并加蓋人事檔案管理單位行政公章,要求裝入鑒定單位信封,封口加蓋公章密封,拆封無效;
(8)體檢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打印),粘好照片,申請幼兒園教師請在姓名右邊注明“未婚”或“已婚”。申請人需參加相關體檢全部項目(如胸透等),請申請人根據自身身體情況酌情安排。
(9)小2寸證件照4張(必須與網報上傳照片一致,照片中顯示申請人頭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為佳。藝術照、手機照、大頭照、生活照及電腦攝像頭照不得使用。);其中3張粘貼在個人申請表和體檢表上,1張背面寫上姓名并用回形針別在申請表的左上角,勿用雙面膠粘貼)。
(二)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提交以下材料(限2011年及以前入學且未取得過教師資格證書人員)
(1)戶籍本原件及復印件或人事檔案管理證明原件;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身份證需要復印正反兩面);
(3)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暫無年限要求);
(4)相應的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如研究生學歷還需提供本科學歷證書);
(5)畢業(yè)成績單、教育教學實習表、師范生證明各一份(成績表、實習表須由檔案管理部門注明“復印自原件”,并加蓋公章;1999年及以后入學的高等教育師范生須提供師范生證明,證明要求:如申請人屬浙江省內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由畢業(yè)學校教務處出具證明;屬浙江省以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由畢業(yè)學校所在地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師范處或學生處出具證明);
(6)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相關證明;
(7)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注冊提交成功后,重新登錄即可打印);
(8)《申請人員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打印)。其中第7-11欄務必由由人事檔案管理單位填寫并加蓋人事檔案管理單位行政公章,要求裝入鑒定單位信封,封口加蓋公章密封,拆封無效;
(9)體檢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打印),粘好照片,申請幼兒園教師請在姓名右邊注明“未婚”或“已婚”。申請人需參加相關體檢全部項目(如胸透等),請申請人根據自身身體情況酌情安排。
(10)小2寸證件照4張(必須與網報上傳照片一致,照片中顯示申請人頭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為佳。藝術照、手機照、大頭照、生活照及電腦攝像頭照不得使用。);其中3張粘貼在個人申請表和體檢表上;1張背面寫上姓名并用回形針別在申請表的左上角,勿用雙面膠粘貼)。
五、申請人需參加相關體檢全部項目(如胸透等),請申請人根據自身身體情況酌情安排。
六、如出現(xiàn)報錯確認點、認定機構等情況,更改截止日期為各確認點體檢前一個工作日。
以上所提交表格、復印材料紙張均用A4紙單獨復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