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和《浙江省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等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區(qū)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實際,對2017年上半年杭州市江干區(qū)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杭州市江干區(qū)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由杭州市江干區(qū)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領導小組領導,杭州市江干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組織實施。
2.凡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且戶籍在我區(qū)或人事檔案在我區(qū)的申請人,均可向我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
3.根據教育部規(guī)定,2017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報名實行網上報名結合現場確認的方法進行。我區(qū)受理教師資格申請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網上申報階段:
3月29日—4月7日,各申請人登入中國教師資格(http://www.jszg.edu.cn),按照網站提示進入教師資格網上申報系統,根據系統提示填寫報名信息。報名表中的現場確認點必須填寫杭州市江干區(qū)教育局。
中國教師資格網開放時間為每天7;00-24:00
第二階段為現場確認、接受申請階段:
4月11日、12日,各申請人到我江干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現場確認點辦理材料初審,申請人應當提供有關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和有關表格(詳見附件)。
4月14日,由我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統一組織體檢,具體時間地點確認點另行通知。
4月24日、25日,由我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進行材料復審并接受申請。
4、有關教師資格分類與適用、教師資格認定條件、資格認定申請、資格認定程序等具體政策,可向江干區(qū)教師資格認定受理點咨詢,也可到江干教育網“網上辦事”中的“辦事指南”欄目查詢。
5、江干區(qū)教師資格認定過程中的通知、認定的結果和領證通知等事項將通過江干教育信息網通知、公告或公示的形式發(fā)布,請申請人務必注意瀏覽江干教育信息網的有關信息,了解自己的申請進程情況,我局將不再通過其他途徑告知或通知。
6、申請高中段教師資格請在杭州教育網查詢。(網址www.hzedu.gov.cn)
江干區(qū)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點(受理點):江干區(qū)行政服務中心。地址:江干區(qū)鳳起東路888號(運河東路200號),新達城大廈二樓58-60號窗口。
公交車:乘坐k19、9、126路至“運新花苑”下車可到.
公共自行車:運河東路公共自行車租賃點。
工作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45—17:15
聯系電話:28251928 28958056
附件:2017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網上申報注意事項
一、請考生妥善保管個人密碼及報名號,以便查詢個人信息及修改信息(網報結束后個人信息將無法修改)。(考生注意:個人信息填寫完畢后,須點擊“提交”,系統將提示“注冊成功”,注冊完畢。)
二、現場確認時間及地點
1.現場確認流程
(1)材料初審點:4月11日、12日(正常上班時間),申請人隨帶相關材料(下附清單)至現場確認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通知參加體檢。
(2)4月14日由確認點統一組織體檢,具體時間地點由確認點通知。
(3)材料復審、接受申請:4月24日、25日(正常上班時間),申請人至現場確認點辦理相關手續(xù)(隨帶補充材料)。
三、現場確認考生攜帶資料
(一)參加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攜帶資料
(1)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暫無年限要求)、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自發(fā)證之日期起3年內有效)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身份證正反兩面均需復印);
(2)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原件(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注冊提交成功后,重新登錄即可打印);
(4)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
(5)小2寸照片一式四張(必須與網報上傳照片一致;其中二張粘貼在申請表上);
(二) 未參加全國統考的師范類畢業(yè)生申請人攜帶資料(限2011年及以前入學且未取得過教師資格證書人員)
(1)身份證、學歷證書(如研究生學歷隨帶本科學歷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暫無年限要求)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身份證正反兩面均需復印);)
(2)畢業(yè)成績單、教育教學實習表、師范生證明各一份(1999年及以后入學的高等教育師范生須提供師范生證明,證明要求:如申請人屬浙江省內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由畢業(yè)學校教務處出具證明;屬浙江省以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由畢業(yè)學校所在地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師范處或學生處出具證明),成績表、實習表須由檔案管理部門注明復印自原件,并加蓋公章;
(3)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原件(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4)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相關證明;
(5)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注冊提交成功后,重新登錄即可打印);(6)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
(7)小2寸照片一式四張(必須與網報上傳照片一致;其中二張粘貼在申請表上);
四、高中段教師資格認定的結果和領證通知等事項將通過杭州教育網(網址www.hzedu.gov.cn)進行告知或公示,公示時間在5月31日左右。請申請人務必注意瀏覽杭州教育網的公示或告知,了解自己的申請情況,我局將不再通過其它途徑進行告知或通知。
五、申請人需參加相關體檢全部項目(如胸透等),請申請人根據自身身體情況酌情安排。
六、如出現報錯確認點、認定機構等情況,更改截止日期為各確認點體檢前一個工作日。
七、所提供表格、復印材料紙張規(guī)格為A4大小。
八、其它注意事項:
1.每位申請人初審時到現場確認點領取體檢表,本人須如實填寫《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的有關部分,粘好照片,按規(guī)定時間攜帶身份證到指定地點體檢,過時不補。
2.思想品德鑒定表請去人事檔案管理單位或戶籍所在地填寫、蓋公章。
3. 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還需提交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 已獲教師資格證書者,需提供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同一申請人同一年內不得申請兩種及以上教師資格,同一人不能申請同一層次兩種及以上教師資格),并在兩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的底頁“備注”欄中填上所獲證書類別、學科和證書號。申請高一級教師資格者,按現有條件重新申請認定。
5.申請人提交初審、復審材料,盡量由申請人本人前往辦理,如果申請人確實不能親自前往辦理,可以委托他人辦理,但必須提交申請人簽名的委托書,委托書內應注明委托人和受托人雙方的關系、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及委托事項,同時還須提供雙方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6、如出現報錯確認點、認定機構等情況,更改截止日期為各確認點體檢前一天。
杭州市江干區(qū)教育局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