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qū))招辦,各高(完)中、中專、中職學校:
為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按照省招辦《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豫招普〔2017〕8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xiàn)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縣(市、區(qū))招辦通知本轄區(qū)內高(完)中、中專、中職學校,做好保送生政策的宣傳及推薦工作。
二、各有關學校于4月6日前將確定保送學生的保送生推薦表(一式二份)、保送生名冊(含Excel格式電子版)上報市招辦(聯(lián)系人:張志娟,聯(lián)系電話:67882003)。
三、凡被高等學校擬錄取的保送生,我辦將根據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公布的獲得保送資格名單進行認真審核,省招辦將對有關保送資格進行復審。經復審無誤后,在河南招生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heao.com.cn/main/html/)公示兩周,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
2017年3月24日
附件:
1.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推薦表
2.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保送生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