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全縣黨員干部廉政教育,推動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入開展,依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省市相關政策規(guī)定和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在縣直單位公開選調全供事業(yè)工作人員13名,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選調計劃
共計提供13個工作崗位面向縣直單位公開選調全供事業(yè)工作人員,根據工作崗位的職責和內容的不同,崗位設置共分為兩類,其中第一類崗位為9名(適宜男性),第二類崗位為4名(適宜女性)。
二、選調資格和條件
(一)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堅持原則,公道正派,遵紀守法,清正廉潔,敢于擔當;
(二)縣直單位在編在崗的全供事業(yè)工作人員(干部身份),學校和醫(yī)院工作人員除外;
(三)中共正式黨員;
(四)年齡38周歲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以上學歷;
(六)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處理或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調入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符合選調條件的情形。
三、選調程序和相關事宜
(一)發(fā)布信息
1、公開選調實施前,由新鄉(xiāng)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新鄉(xiāng)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xinxiangxian.gov.cn)發(fā)布公告。
2、近年來,發(fā)現社會上個別不法分子借事業(yè)單位進人考試之機搞詐騙活動,望廣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相信社會上的虛假及欺詐信息,以免給個人造成損失。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3月2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2、報名地點:新鄉(xiāng)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會議室。聯系電話:0373—5085753、0373—5618508。
3、報名辦法:
采取個人報名與組織推薦(經所在單位組織審核同意)相結合的方式,由報考人員到現場報名。報名時須填寫《新鄉(xiāng)縣廉政教育中心2017年公開選調全供事業(yè)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報名表在網站上自行下載填寫。報名時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身份證、畢業(yè)證、學歷證明、計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張(藍底)。
4、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一經發(fā)現報考人員與選調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其選調資格,并通知單位黨組織。
5、報名人數與擬選調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縣廉政教育中心2017年公開選調全供事業(yè)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同意,在政策允許范圍內降低開考比例。
(三)考試
1、筆試
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100分。
本次公開選調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筆試采取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組織、統(tǒng)一評分的方式進行。
2017年3月24日下午14:00至16:30報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到新鄉(xiāng)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會議室領取準考證。
筆試時間及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擬選調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若比例內筆試成績最后1名出現并列,一并進入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進入面試的人員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按規(guī)定進行面試確認。未按規(guī)定時間進行面試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因報考者自動放棄或被取消面試資格后出現的空缺,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確認時領取面試通知單。
面試時間及地點以面試通知單為準。
面試后根據綜合成績確定考察對象,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以上筆試、面試、考試成績計算均按照四舍五入的辦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四)體檢
根據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按擬選調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招錄的有關標準和規(guī)定進行。
若最后一名出現并列,以面試成績高的列入體檢對象;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則需通過面試加試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如有體檢不合格的,從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按擬選調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若最后一名出現并列,以面試成績高的列入考察對象。
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因自愿放棄出現崗位空缺的經縣廉政教育中心2017年公開選調全供事業(yè)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作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后實施。遞補須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人員須按要求進行體檢。
(六)聘用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考察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有異議且調查核實后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崗位不再遞補。對擬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按原職務層次安排工作。
四、組織領導
此次選調工作由縣廉政教育中心2017年公開選調全供事業(yè)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特殊情況要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需要有關部門單位支持配合時,主動溝通協調。
五、紀律要求
(一)按照原國家人事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中第27條規(guī)定,實行回避制度。
(二)自始至終充分體現“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努力為應聘人員創(chuàng)造公開競爭的環(huán)境,對政策規(guī)定、運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開的一律公開,對筆試、面試、聘用結果予以公示。在選調工作中,縣紀委監(jiān)察局進行全程監(jiān)督。
(三)選調工作人員要認真執(zhí)行政策規(guī)定,嚴格遵守選調程序,切實履行工作職責,不得隨意擴大選調范圍,改變選調程序,或者擅自降低聘用條件和標準。對違紀、失職行為,將受到責任追究。
(四)應聘人員要自覺遵守選調工作規(guī)定和紀律,聽從安排,服從分配,否則按自動放棄資格處理。在進入面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放棄的人員,要主動聯系縣廉政教育中心2017年公開選調全供事業(yè)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并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本方案由縣廉政教育中心2017年公開選調全供事業(yè)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新鄉(xiāng)縣廉政教育中心2017年公開選調全供事業(yè)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