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方式為:1-66號崗位為試講,67-71號崗位為面試。
(一)考核前需對考生的資格條件進行嚴格的復審,查驗下列材料原件,復審不通過的不得參加考核:
①身份證;②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廳統(tǒng)一印制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成績單;非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已取得的學歷和學位證書; 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駐外大使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③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如職稱證書、資格證書等)。
(二)試講。通過報名資格復審的(1-66號崗位)參加試講,試講按照揚州大學制定的辦法執(zhí)行,并以電子郵件方式告知應聘人員。試講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學院或部門對課堂教學目標、教學內(nèi)容、教學方法、教學組織及教學效果做出評價,同時考核應聘人員的專業(yè)知識及運用專業(yè)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水平和能力。試講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70分。試講成績當場公布。
(三)面試。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67-71號崗位)參加面試。面試按照揚州大學制定的辦法執(zhí)行,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綜合素質(zhì)。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7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1-66號崗位試講成績?yōu)樽罱K成績,67-71號崗位面試成績?yōu)樽罱K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