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用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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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2017年寧波市水利局屬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告 |
咨詢方式 |
本次公開招聘咨詢電話:0574--87362254 本次公開招聘監(jiān)督電話:0574—87285147 |
報名時間 |
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17年3月17日,應聘人員填好報名表(詳見附件),本人簡歷、身份證、學歷(學位)證、職稱、勞動合同或養(yǎng)老交費憑據(jù)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等相關材料發(fā)送至指定郵箱(420254974@qq.com),郵件主題請標明“應聘崗位+姓名”; |
報名方式 |
請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攜帶下列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到指定地點報名:身份證,戶口簿,就業(yè)推薦表、就業(yè)協(xié)議書,所就讀大學出具的學歷證明和政治面貌證明,各類獲獎和榮譽證書,各類科研成果,學校出具并蓋章的各學期各科學業(yè)成績,以及其它能證明個人相關能力水平的證書或材料。報名時還應填寫報名表一份,提供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2張。 |
資格初審 |
招錄單位對應聘人員的資格進行初審,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信息不全或提供信息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初審。應聘人員資格初審結果將于3月24日前電話告知。 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nèi),同一崗位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shù)和招聘計劃數(shù)比例不足3:1的,將取消該崗位招聘。 |
考試內(nèi)容 |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直接面試的辦法進行,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zhì)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 1、資格復審:應聘人員在面試前,用人單位對其進行資格復審。請資格初審通過人員(根據(jù)公告要求或電話通知要求)在考試前攜帶以下證件、材料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身份證、學位(學歷)證書(屬于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的憑國家教育部認定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報名)、職稱、勞動合同或養(yǎng)老交費憑據(jù)等原件及復印件。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名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考試。本人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 2、面試:本次面試考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辦法進行。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專業(yè)水平、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結構化面試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寧波市水利局)組織實施。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未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視作放棄。 3、成績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jù)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面試成績相同,增加考試課目。面試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將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在寧波水利網(wǎng)上公布,考生可登陸網(wǎng)查看面試成績和進入體檢考核人員名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