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6年11月30日《浙江省信用中心、〈浙江經濟〉雜志社公開招聘人員公告》,經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現確定下列人員為我單位擬聘用人員并公示如下:
公示時間: 2017年3月6日到3月14日,共7個工作日。
公示期限內,有關人員均可實事求是向我單位主管部門省發(fā)改委人事處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在反映時應署真實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來信的有效時間以發(fā)信時的當地郵戳為準。
監(jiān)督電話:0571-87058023 (省發(fā)改委人事處)
通信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號,浙江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人事處。
郵政編碼:310025
浙江省信用中心
《浙江經濟》雜志社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