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阿克蘇地區(qū)加強和改進邊境防控工作〈實施細則〉》(阿地黨辦發(fā)[2016]157號)精神,為確保便民警務站建設全覆蓋,將全縣公安、值勤部隊和聯(lián)防隊員及協(xié)警力量統(tǒng)籌使用,下沉一線,推進警務綜合化、防控全時化、警力街面化、覆蓋網(wǎng)格化、服務便民化。經(jīng)縣委、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便民警務站協(xié)警員。
一、招聘人數(shù)
本次計劃招聘協(xié)警員共計116名。具體崗位詳見附件。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根據(jù)崗位表中條件設置,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愛崗敬業(yè),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前科;
3.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本次招聘為男性,年齡為18周歲以上(即1999年3月3日及以前出生)至40周歲及以下(即1977年3月3日及以后出生);
5.身體健康,體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公安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無殘疾、無口吃、無紋身,身高1.65米及以上;
6.復轉(zhuǎn)軍人優(yōu)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有宗教信仰的人員;
2.曾受治安管理處罰及刑法處罰的人員;
3.有違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4.曾被公安機關(guān)開除的協(xié)警員;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在境外從事敵對活動或被判處死刑及正在服刑的;
6.家庭成員中有參與暴恐危安案件的人員;
7.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報名時間:2017年3月4日至3月15日。
(二)報名地點:報名人員到溫宿縣人力資源市場(國旗廣場勞動就業(yè)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三樓大廳)現(xiàn)場報名。非本縣人員到報名地點填寫報名表后,隨即組織面試、體檢及體能測試。符合條件人員進入資格審查及其他各項程序。
(三)報名需提供的有關(guān)材料:
1.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guān)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2.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張;
3.畢業(yè)證、報名表(到報名地點領取)及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招聘程序和步驟
招聘程序和步驟為:資格審查、面試、體能測試、體檢、政審、崗前培訓。
(一)資格審查。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人員,經(jīng)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加蓋公章后,將報名表交由溫宿縣公安局復驗。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違紀違規(guī)、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二)面試(2017年3月17日)。面試工作由縣公安局牽頭,人社局配合。面試內(nèi)容:考察應試人員舉止儀表,應變能力、組織協(xié)調(diào)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思維能力、理論素養(yǎng)政策水平等,面試時間每人5分鐘,面試合格分數(shù)為60分。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占總成績的50%。
(三)體能測試(2017年3月17日)。體能測試工作由縣公安局牽頭,人社局配合。體能測試主要項目為1500米跑,測試方法:受測者分組測試,每組不得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當聽到口令或哨音后開始起跑。當受測者到達終點時停表,終點記錄員負責登記每人成績,登記成績以分、秒為單位,不計小數(shù)。8分00秒為合格分數(shù)線。
(四)綜合成績比例計算。報考人員綜合成績 = 面試成績×50% + 體能測試成績×50%。
(五)體檢(2017年3月20日—21日)。體檢工作由縣公安局牽頭,人社局配合。體能測試結(jié)束后,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1:1比例從報考人員綜合成績按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按照本方案和崗位招聘計劃從該崗位參加面試并取得有效成績的報考人員中依次遞補。無遞補對象的可從其他崗位調(diào)劑遞補。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六)考察政審(2017年3月25日前)??疾旃ぷ饔煽h公安局負責,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對被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zhì)、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政審不合格或放棄政審的,按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崗前培訓(2017年3月31日前 )。縣公安局負責新招聘協(xié)警員培訓工作,并于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培訓工作。
五、聘用待遇
(一)聘用人員與縣公局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間,每人每月工資總額3500元(含職工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聘用人員工作期間所需裝備由縣公安局統(tǒng)一配備,聘用人員在工作期間無法完成單位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時,溫宿縣公安局有權(quán)解除其聘用關(guān)系。
(二)非本縣人員可享受戶籍隨遷優(yōu)惠政策。非本縣戶籍且應聘成功的人員,可根據(jù)本人需求,將戶籍隨遷至溫宿縣。
縣公安局聯(lián)系人:郭曉梅 聯(lián)系電話:4533675
縣人社局聯(lián)系人:李強 聯(lián)系電話:453786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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