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本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入學的質量和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和學校對復試工作的基本要求和錄取原則,結合本院具體情況,特制訂以下復試要求及細則:
一、復試、錄取工作原則
1、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保證質量、科學選拔、擇優(yōu)錄取、寧缺勿濫的原則;
2、嚴格按照初試成績確定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并實行差額復試;
3、根據初、復試總成績決定擬錄取名單,并公示10個工作日;
4、錄取指標分配原則:向新引進人才傾斜、向有課題、有經費的教師傾斜;
5、堅持公正、公平、公開,各工作環(huán)節(jié)保證做到有章可循;
6、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7、加強過程管理原則:經費引領,人才照顧,名額分類,志愿優(yōu)先,雙向選擇,
擇優(yōu)錄取,協調平衡。
二、參加復試分數基本要求和復試名單
1. 按照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公布的分數線。復試名單見“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地址http://gszs.hust.edu.cn/info/1106/2046.htm
2.各專業(yè)上線人數及招生計劃。
學位類型 | 招生總指標 | 已錄取推免生人數 | 公開招考指標 | 上線考生人數(含少數民族骨干計劃) |
科學學位 | 43 | 27 | 16 | 38 |
專業(yè)學位 | 10 | 0 | 10 | 0 |
三、復試方式及內容:
1.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yè)知識、綜合素質和能力、英語聽說和思想政治品德、心理健康等考核內容。
2.復試形式:
(1)專業(yè)考核筆試(占復試總成績的40 %)
組織形式:由學院統一組織出題,安排考場和監(jiān)考;
筆試科目:專業(yè)課程(考試時間2小時);
① 凡報考藥物化學專業(yè)的04方向考生復試筆試科目為《天然藥物化學》;01、02、03方向考生復試筆試科目為《藥物化學》。
② 凡報考藥劑學專業(yè)的考生,復試筆試科目為《藥劑學》。
③ 凡報考藥物分析專業(yè)的考生,復試筆試科目為:《藥物分析學》。
④ 凡報考藥理學專業(yè)的考生,復試筆試科目為:《藥理學》。
⑤ 凡報考生藥學和中藥學專業(yè)學位的考生,復試筆試科目為:《生藥學》。
⑥ 凡報考中藥與天然藥物學專業(yè)的考生,復試筆試科目為:《中藥與天然藥物學》。
⑦ 凡報考社會醫(yī)學與衛(wèi)生事業(yè)學專業(yè)的考生,復試筆試科目為:《市場營銷》。
(2)外語聽說測試(占復試總成績的20 %)
外語聽說測試與專業(yè)復試分開進行,由學院統一組織出題,安排考場和監(jiān)考;
(3)實驗技能測試(占復試總成績的20 %)
由復試小組組織進行,主要測試其實驗和操作技能。
(4)綜合面試(占復試總成績的20 %)
由復試小組組織進行,主要對考生的知識結構和綜合能力進行測試。
3.計分標準:
復試總成績=筆試(40 %)+面試(20 %)+實驗技能(20%)+英語聽說(20 %)
入學考試總成績=參加國家統考的初試成績/5*60 %+復試成績*40 %
四、復試時間安排:
時間 | 內容 | 地點 |
3月10日上午8:30-11:30 | 體檢(統考生)。帶準考證、身份證;體檢費35元;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張 | 同濟醫(yī)學院校醫(yī)院 |
3月10日下午2:00 | 報到;驗證;交材料;繳復試費100元并領取收據??谡Z抽簽。 | 藥學院二號樓一樓會議室 |
3月11日上午9:00-11:25 | 專業(yè)筆試(9:00-11:00)英語聽力測試(11:10-11:25) | 一號教學樓二樓三大教室 |
3月11日下午2:00-5:30 | 英語口語測試 | 一號教學樓二樓三大教室 |
3月12日上午、下午 | 分組綜合面試,實驗技能測試(具體時間地點見各專業(yè)復試小組通知) | |
3月13日 | 公示復試成績,公布導師與招生名額,擬錄取名單,公示10個工作日,接受申訴。申訴電話: 83692733。研究生與導師雙向選擇, | 藥學院二號樓一樓會議室 |
3月15日 | 落選生向擬調劑院系或其他招生單位提出調劑申請。將落選考生的登記表交回研究生院。 | |
3月28日 | 簽協議:填寫收取錄取通知書和調檔的信封;非定向生簽錄取協議書; | |
4月5日上午11:00前 | 交材料:1.復試記錄本。 2.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情況記錄表。 3.錄取匯總表。 4.錄取協議。 |
五、注意事項
1.所有參加復試的的學生(統考生和全體免試生)在復試前必須進行“大學生心理測試”,否則不能參加復試。心理測試的方法見QQ群共享文件。
2.考生報到需交驗的材料,并按照以下順序裝訂。
(1)交驗準考證原件、復印件。
(2)非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需交驗材料:
① 有效身份證件
② 畢業(yè)證、學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③ 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所在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并加蓋公章的《在校歷年學習成績單》
④ 加蓋所在單位公章的現實表現材料
⑤ 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3)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需交驗材料:
① 學生證
② 加蓋所在學校公章的在校成績單
③加蓋所在學院黨總支章的現實表現材料-政審表(在QQ群共享文件中下載)
(4)考生還可提供證明其學術水平的論文等材料,如:各類英語考級證書,有關計算機應用的等級證書,專業(yè)知識、能力的有關等級證書,各種獲獎證書和所發(fā)表學術論文的復印件等。
3.全部統考生必須要參加體檢,未參加體檢者或體檢不合格者,一經核實不予錄取。全部免試生不參加復試,不參加體檢。
4.同等學力考生(特指本科學歷以下工作滿兩年和應屆成人教育本科考生),由學院統一組織考試,考試科目不少于2門,在藥物化學、藥劑學、藥物分析中任選2門,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 60分及格。加試科目不及格者,不參加復試后續(xù)考試。
5.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者、體檢結果不合格者、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課程成績不合格者,均不予錄取。資格審查未通過者不予復試和錄取。
6.公示時間為10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7.我院不接受校外,校內院外的調劑生。報考我院專業(yè)學位的考生不能往學術學位各專業(yè)調劑,報考學術型的考生可以往專業(yè)型調劑,但考生初試成績必須達到原報考專業(yè)(調出專業(yè))復試分數線,同時也達到調劑專業(yè)(調入專業(yè))復試分數線。
六、學費及獎學金
1.按照發(fā)改價格【2013】887號文件規(guī)定:高等學校所有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新入學研究生必須繳納學費。具體收費標準按照湖北省物價局審定標準執(zhí)行省物價局通知為準。
2.學業(yè)獎助學金將于2017年9月依照校研【2014】11號、校研【】2014】10號相管理辦法執(zhí)行。
3.原有工作經歷未提供原工作單位出具的工資轉移介紹信或對于招生規(guī)定所需提供的本人檔案及相關材料沒有轉入學校或轉入學校不全的研究生,不享受資助,自全部檔案及相關材料轉入學校之日起開始發(fā)放。
4.采取偽造檔案及相關材料等弄虛作假手段騙取資助的研究生,一經查實,立即停止資助,原簽訂的資助協議自動失效,追繳已經發(fā)放的所有資助,并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
七、 其他事冝
1.復試費用按照100元/人收取??忌鷱驮噲蟮綍r由學院收取并出具財務處定額收據。
2.體檢時間為3月10日上午,體檢費35元,由校醫(yī)院收取。體檢考生需準備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張,帶上身份證和準考證去校醫(yī)院體檢。
3.具有復試資格的考生和免試生請加入QQ群272163558。
藥 學 院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