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組織
考核之前,擬參加考核人員須提供資格報名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由學校人事處對考生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凡有弄虛作假者(與報名表所填寫信息不符),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二)考核程序
1.考核分兩輪進行,包括教學試講、面試兩個環(huán)節(jié)。
(1)教學試講:根據(jù)招聘的崗位,確定一門核心課程試講(具體內容另行通知),采用說課的方式,試講成績當場公布,教學試講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試講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
(2)面試:面試按照學校自行制定的面試辦法執(zhí)行,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不合格的不予錄用。
(3)總成績:應聘人員考核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總成績按如下方式折算:總成績=教學試講成績×50% +面試成績×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