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關學校:
2016年河源市市直中小學一級教師職稱評審委員會的評審工作已經結束。根據省、市有關文件要求,現(xiàn)對評審通過人員進行公示。
請各校登陸“河源教育信息網站”(http://www.hyedu.gov.cn)下載本單位評審通過人員名單(見附件1),按照公示文稿樣式(見附件2)的格式在申報人所在單位的顯著位置張榜公示,并同時在各地(有條件的單位)的網站首頁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市教育局公示時間為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1月5日。
受理舉報或投訴主要由單位人事(職稱)部門負責,接受單位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指導和監(jiān)督。公示期間對群眾的各類有效舉報投訴,受理部門均應按《信訪條例》要求受理并組織開展調查核實工作。公示結束后,單位紀檢(監(jiān)察)或人事部門在《評委會評審通過人員公示情況表》(見附件3)上如實加具意見并加蓋公章(各地對沒有投訴情況的可按地區(qū)匯總填報公示情況表,有投訴情況的須按個人單獨填報公示情況表)和公示情況(包括公示形式、公示時間、公示期間有無異議及處理意見等情況)形成書面報告并加蓋公章,于2017年1月11日前一并報送市教育局人事科。
聯(lián)系人:李老師,葉老師;聯(lián)系電話(傳真):0762-3297399;0762-3389677。
河源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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