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務員法》、《廣東省2012年選拔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公告》和有關規(guī)定,現將本市選拔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體檢工作事項公告如下:
一、體檢對象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選拔職位等額的比例確定了體檢對象(體檢合格即列為考察對象),具體名單見附件2和附件3。如發(fā)現體檢、考察對象存在不符合相關條件、弄虛作假或不適宜選拔為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事業(yè)單位職員)的情況,可來信來電反映(電話:2287725,2227049,電子郵箱:zqrsgzk@163.com,通信地址:肇慶市信安路92區(q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體檢集合地點
安排在5月8、9日兩天在肇慶市人才大廈東樓(地點:端州五路18號)二樓課室集合,經填寫體檢表等有關表格后一同前往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各類考生體檢時間安排如下:
體檢時間 | 各選拔類別體檢考生 |
5月8日 | 準考證號前三位數為111、222、333、444、555、666類別的考生 |
5月9日 | 準考證號前三位數為777、888類別的考生 |
三、體檢要求
1.體檢考生應于安排體檢的當天上午6︰45前攜帶本人準考證、身份證、黑色簽字筆或鋼筆,大一寸和小一寸彩色照片各1張,以及體檢費350元,到集合地點報到并集體前往醫(yī)院體檢。不按時報到或證件攜帶不齊的,取消體檢資格。
2.體檢過程中,考生應按照帶隊醫(yī)務工作人員指引和順序進行,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體檢完畢,經醫(yī)務工作人員確認體檢項目無漏檢、誤檢后,考生將體檢表交回工作人員,離開體檢醫(yī)院。
3.公務員職位適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其中,公安警察職位適用《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事業(yè)單位職員職位適用《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
4.考生對身高、體重、視力、聽力、血壓、心率等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當場提出復檢要求并在當天復檢。當天體檢結束后,這些項目不再安排復檢。但《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5. 考生應提前認真閱讀體檢須知,保持電話聯(lián)絡暢通,以便隨時通過電話或手機短信方式聯(lián)系。請考生預足時間,帶齊證件,確保準時抵達。
6. 體檢合格的考生名單,將在肇慶市人事考試中心信息網(http://zq.gdkszx.com.cn/)、肇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gdzq.hrss.gov.cn/)公布。體檢不合格或需進一步檢查的,將在自體檢之日起5天內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通過電話或手機短信通知考生。
附件1:體檢須知
一、考生應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其它醫(yī)療單位的檢查結果一律無效。
二、嚴禁弄虛作假、冒名頂替。如隱瞞病史影響體檢結果的,后果自負。
三、體檢表上貼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1張,并由組織人社部門加蓋公章。
四、體檢表第1頁由本人填寫(用黑色簽字筆或鋼筆),要求字跡清楚,無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實、逐項填齊,不能遺漏。
五、體檢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飲酒,避免劇烈運動。
六、體檢當天需進行采血、B超等檢查,請在受檢前禁食8-12小時。
七、女性考生月經期間請勿做婦科及尿液檢查,待經期完畢后再補檢。懷孕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請事先告知醫(yī)護人員,勿做X光檢查。
八、請配合醫(yī)生認真檢查所有項目,勿漏檢。若自動放棄某一檢查項目,將會影響錄用。體檢醫(yī)師可根據實際需要,相應增加必要的檢查、檢驗項目。
九、如對體檢結果有異議,請按規(guī)定向組織人社部門提出。
附件:體檢對象名單
中共肇慶市委組織部
肇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