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審計大學2016年招聘教學科研崗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按崗位要求和網(wǎng)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2、應聘人員只能從崗位表中選擇一個崗位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可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nèi),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要使用在有效期內(nèi)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核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應聘人員在報名時請?zhí)顚憣I(yè)(研究方向)、科研項目、科研成果、科研獎勵等情況及主要論著目錄等(注明期刊名稱,年、期和起止頁碼),發(fā)表論文一定要標明第一作者或獨立作者或通訊作者(導師為第一作者)等信息;課題請注明主持或參與以及排名、科研經(jīng)費等信息;崗位有其他資格條件的,請列明本人相關信息。
4、南京審計大學根據(jù)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5、本次公開招聘不設開考比例。南京審計大學通過短信、電話或郵件等方式通知應聘人員參加考核的時間和地點。應聘人員須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核,否則按棄考處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xiàn)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
(2)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現(xiàn)有在崗人員存在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diào)查的人員;
(4)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