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考核制”選拔方式:
2017年度將在司法文明協同創(chuàng)新中心、古籍研究所、物理學院、原子與分子研究所、化學學院、理論化學研究所、生命科學學院、汽車工程學院、電子科學與工程學院和儀器科學與電氣工程學院開展“申請考核制”選拔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具體申請條件參看相關學院(所、中心)網站。
以上學院(所、中心)考生在網上報名后,根據各學院(所、中心)“申請考核制”選拔辦法的要求提交申請材料,各院系對申請材料組織評審后確認是否給予申請者考核資格,按學院(所、中心)“申請+考核”辦法和日程對取得資格的考生進行考核,重點考核基礎能力、專業(yè)知識、學習能力、科研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等,最終確定擬錄取名單。
請考生密切關注相關學院(所、中心)網站公布的博士招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