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社會科學院2016年下半年招聘高層次人才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廉潔奉公;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五)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六)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南京市社科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附件2)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4.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