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崗位 | 人數(shù) | 招聘要求 |
1 | 綜合執(zhí)法大隊工作人員 | 10 | 桃源戶籍,年齡20~35周歲(即1981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高中及以上學歷,男性,優(yōu)秀退伍軍人優(yōu)先。 |
2 | 解說員 | 1 | 吳江戶籍,年齡20~35周歲(即1981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大專及以上學歷,有導游證。 |
3 | 機關合同工 | 3 | 桃源戶籍,年齡20~35周歲(即1981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大專及以上學歷。 |
合計 |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