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宿遷市工商聯(lián)招聘報名體檢和考察問題
根據(jù)報考人員的總成績,按照擬錄用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面試、《文稿寫作與綜合素質》成績確定,如仍相同則加試確定);體檢合格的進行考察。體檢前,社會在職人員必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心理調適能力、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崗位缺額時,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