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并將《報名表》電子版發(fā)送至用人單位指定郵箱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詢時間截止之日前登陸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要于2016年11月30日9:00-12月3日9:00登錄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對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shù)達不到計劃錄取人數(shù)3倍的招考職位,計劃錄取1人的,原則上取消錄取計劃;計劃錄取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錄取計劃。取消核減的計劃在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qdhrss.gov.cn)予以公布,報考職位取消的考生可在2016年11月18日一次性調整報考其他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