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國人民大學博士生招考制度“申請-審核-復試(綜合考試)”制改革方案》,外國語學院自2017年起,博士生招考試行“申請-審核-復試(綜合考試)”制選拔模式。為保證2017年博士生招生工作順利開展,提高生源質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
招生工作要自始至終貫徹科學選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觀評價、公開透明的原則,招生過程中任何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行為,一經(jīng)查實,嚴肅處理。
考生須如實、準確提交報名信息和報名材料,不得弄虛作假。一旦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不真實,學校將取消其報考資格和錄取資格。
二、選拔模式
所有報考我院的考生均采取“申請-審核-復試(綜合考試)”的模式進行選拔,即考生申請并報名后,由學院對申請考生提交的材料進行集體審核評議,通過審核的考生方可進入復試階段,復試階段將進行綜合考試,內容包含外語水平、專業(yè)知識和綜合素質三方面。
三、組織管理
成立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學院“申請-審核-復試(綜合考試)”制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管理辦法的制定、報名材料的集體審核評議和篩選及整體組織工作。
四、工作程序
1.網(wǎng)上報名
報考我院的考生須在我校博士生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中提交報名信息、網(wǎng)上支付報名費。報考條件、報考類別、報名時間請參見《中國人民大學2017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2.提交申請材料
考生報名后須將申請材料于2017年3月13日前提交我院(按以下編號順序排序),材料包括:
(1)個人信息表(見附件一)
(2)個人陳述(內容包括個人學習及學術研究經(jīng)歷、所取得的成就、報考動機、未來發(fā)展構想等;無固定模板,由考生自由發(fā)揮撰寫,總字數(shù)不得超過5,000字);
(3)科研情況一覽表(見附件二);
(4)博士生學習期間的研究構想(內容包含擬研究的問題、知識儲備、創(chuàng)新點、研究框架、研究方法、主要參考文獻等;無固定模板,由考生自由發(fā)揮撰寫,總字數(shù)不得超過12,000字);
(5)證明外語能力的外語成績單復印件(原件復試報到時審核);
(6)本科、碩士階段的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7)碩士學位論文(應屆生可提交論文初稿);
(8)博士研究生報名登記表;
(9)學位證書復印件(雙證碩士須提交碩士學歷證書復印件,應屆碩士生須在入學報到后補交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10)兩名與報考學科有關的教授或相當職稱的專家推薦書(專家推薦書空白模板請于網(wǎng)上報名并網(wǎng)上交費后,從網(wǎng)報系統(tǒng)中下載);
(11)報考在職定向的博士生考生須提交單位人事部門同意脫產(chǎn)學習一年的證明。
3.資格審查
各專業(yè)研究方向的材料審核評議小組對考生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評分,綜合考察申請人的以往學習情況、外語水平、科研水平、創(chuàng)新能力、學術潛力、學術興趣等方面,確定參加復試考生名單,由學院統(tǒng)一報學校研究生院備案。
4.復試考核
(1)復試名單將于2017年4月初在我院網(wǎng)站上公布。
(2)復試時間一般為每年4月中旬。
(3)復試內容與形式
復試內容包括:外語水平、專業(yè)水平和綜合素質,采用筆試和面試兩種考核形式,先筆試,后面試。筆試與面試成績加總,為考生總成績。
筆試為閉卷考核,總分150分,其中外語50分、專業(yè)水平100分(含專業(yè)知識、研究設計、研究方法等)。
面試考核總分150分,其中外語聽力及口語50分、綜合素質部分(含學術基礎、知識結構、科研能力等)100分。
(4)跨學科及同等學力加試
跨一級學科(含專業(yè)學位)報考原則上須加試(筆試)兩門業(yè)務課,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筆試)兩門業(yè)務課及一門政治理論課,詳情請參見《中國人民大學2017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簡章》及《中國人民大學2017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加試成績不計入加權成績。
(5)復試成績計算
復試成績均合格者,將其各項復試成績求和,排列錄取順序。
5.確定錄取
學院將根據(jù)《中國人民大學博士研究生錄取工作管理辦法》開展錄取工作。
五、其他
1.材料提交地址及聯(lián)系方式
書面資料請郵寄(為方便接收材料,請采用EMS或順豐快遞)至或在工作時間交至: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中關村大街59號中國人民大學明德國際樓507(外國語學院教務科)
聯(lián)系人:董老師 郵編:100872 電話:010-62511752
注: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不再退還,如有需要請自行復印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