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與待遇
擬聘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到招聘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產生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受聘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具有研究生學歷除外)。試用期滿,聘用單位對其進行綜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招聘的教師在首次聘用單位的最低服務年限為三周年,三周年服務期滿后方可流調動。
本次考試招聘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行文,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人事、編制等手續(xù)。招聘人員一律實行以崗位管理為基礎的聘用合同管理。所聘人員待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檔案交安岳縣人才交流中心進行人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