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對象:
符合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社會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基本條件:
1.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
2.城管執(zhí)法崗要求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其余崗位均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部分崗位要求“211”、“985”工程大學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具有經教育部認證的海外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
3. 身體健康;
4. 具備招聘崗位資格條件。
(二)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工委、管委會在職在編工作人員直系親屬不得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