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科目不指定考試用書。
2、筆試時間為2016年11月8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考試地點以準考證上注明的地點為準。
現(xiàn)場報名通過資格審查的,于2016年11月3日(星期四)、11月4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原報名點憑本人身份證領取準考證(不再電話通知),如本人不能到現(xiàn)場領取準考證的,可憑委托人身份證和本人身份證領取,凡未按時領取準考證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3、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能進入面試。
4、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網(wǎng)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