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縣事業(yè)單位人員隊伍建設,改善專業(yè)技術人員結構,根據《連云港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詳見《灌云縣2016年下半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
(三)招聘條件中的學歷指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含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同等學歷,具體要求以崗位表中注明的為準)。
(四)本科畢業(yè)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以及具有與招聘專業(yè)相一致的中、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的人員年齡放寬至35周歲(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技能和其它條件。
(六)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資格條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時間計算到2016年10月31日。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
(八)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
(二)報名時間
2016年10月24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報名地點
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大廳。
(四)報名要求
1.應聘人員自行下載打印《灌云縣2016年下半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及資格審查表》(附件2),按要求填寫好后并粘貼2張近期免冠同底2吋彩照帶至報名處進行資格審核。
2. 應聘人員報名須攜帶以下材料的原件、復印件:身份證、畢業(yè)證、報到證(未就業(yè)者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已就業(yè)者提供)、相應崗位所需的資格證書及其它相關證明材料。國外留學人員還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3.應聘人員按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4.本人現場報名確有困難者,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須同時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報名費:收取筆試費100元/人,對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收取面試費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的應聘人員,免收報名考試費,報名時,須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五)開考比例
各崗位開考比例為1:3,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直至不予開考。對少數因專業(yè)特殊而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經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并于開考前在“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四、考試
(一)考試辦法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形式,由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
(二)筆試
1.采用閉卷答題的形式,筆試滿分100分,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2.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不指定學習用書。
3.應聘人員憑身份證于10月28日到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大廳領取筆試準考證。
4.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5.根據各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面試人員名單。
(三)面試
1.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試考生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已經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50分。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總成績計算及公布
1.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2.按總成績進行排序時,如出現總成績并列,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
3.筆試成績、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總成績及排名,分別在筆試、面試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在“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應聘人員可憑準考證號查詢。
五、體檢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由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進入體檢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六、考察和公示
(一)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參照《2016年江蘇公務員考試報考指南》規(guī)定的考察(政審)標準統(tǒng)一組織實施考察,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將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二)對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huán)節(jié)出現的缺額,在本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一次性遞補。
(三)擬聘用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擬聘用人員,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聘用
(一)公示無異議后,經縣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初次就業(yè)人員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己瞬缓细裾?,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
八、紀律監(jiān)督
投訴電話: 0518-88812437
九、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中共灌云縣委組織部
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灌云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