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報名成功后,報考“普通招考”類別的考生應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向海洋所研究生部提交下列書面材料:
(1)網上報名系統(tǒng)生成的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報考登記表打印件;
(2)2名教授(或相當專業(yè)技術職稱的專家)的專家推薦書、本人碩士階段指導教師的同意報考函、擬報考博導的同意報考函。上述材料由填寫人(嚴禁考生代寫)完成密封并在封口處簽字后寄至我所研究生部或由考生轉交。(上述材料的模板請在我所博士招生欄“資料下載”區(qū)下載);
(3)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含考生自述,包括科研經歷、研究興趣、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的研究計劃等);
(4)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提交攻讀學位期間的課程成績單和學位證書復印件。學位論文全文、論文評議書和學位答辯決議書復印件;
(5)應屆碩士畢業(yè)生,提供碩士在學期間的課程成績單、學生證復印件,并在入學前補交碩士學位證書復印件;
(6)能證明考生學術水平的其它材料,如發(fā)表的學術論文、國際國內重要學術會議報告、專利、獲獎情況等;
(7)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報考少數(shù)民族骨干計劃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民族教育處審核蓋章的《報考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
網上報名時,考生應務必認真填寫并仔細核對本人的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和報考類別等重要信息。報考信息和錄取信息上報北京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后一律不得更改相關信息,學校也不再受理修改信息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