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檢及考察
1、成績公布后,根據招聘人數,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名單(如招聘人員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排序)。
2、書記員、打字員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guī)定執(zhí)行,輔助司法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報考者個人承擔。
3、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對象范圍。具體考察工作由政治部負責,考察結束后報黨組審定擬聘用人員。
巴中市中級人民法院2016年招聘聘用制書記員/打字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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