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費
根據(jù)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加強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13]887 號)文件精神及山東省有關政策要求,全日制研究生學費標準為6000 元/生·學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學費標準為10000 元/生·學年.
獎(助)學金
根據(jù)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相關規(guī)定,我校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請下列獎學金、助學金或通過其他途徑獲得資助。
(一)獎學金
1、國家獎學金
根據(jù)財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 財教[2012]342 號)相關規(guī)定,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由中央財政出資設立,用于獎勵普通高等學校中表現(xiàn)優(yōu)異的全日制研究生,每學年按照一定比例進行評選。國家獎學金獎勵金額為碩士生 20000 元/生。
2、學業(yè)獎學金
為激勵研究生勤奮學習、潛心科研、勇于創(chuàng)新、積極進取,在全面實行研究生教育收費制度的情況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順利完成學業(yè),根據(jù)《財政部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 教育部關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財教〔2013〕19 號)精神,設立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用于獎勵表現(xiàn)優(yōu)異的全日制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根據(jù)研究生學習、科研、實踐活動等方面成績,每學年按照50%總體覆蓋比例進行評定,分為三個等次,分別按照8000 元/生·學年,5000 元/生·學年,3000元/生·學年進行獎勵。
3、勵學獎學金
為鼓勵研究生全身心的投入到學習中,學校特設立研究生“勵學”獎學金,用于獎勵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覆蓋率100%,每年3000元,按月發(fā)放。
(二)助學金
1、國家助學金
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覆蓋率100%,用于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發(fā)放。
2、三助崗位助學金
研究生“三助”崗位(助教、助研和助管崗位)助學金用于資助從事助教、助研、助管崗位的研究生,總體覆蓋率40%,用于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標準為每生每月300元。
(三)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
凡是符合條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請并及時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可享受國家助學貸款貼息和風險補償金。到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qū)工作以及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研究生還可以享受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