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復試資格和人數: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符合國家教育部制訂的復試條件和錄取原則。參加復試的人數原則上應為該專業(yè)當年招生人數的120%,采取差額復試。
(二)復試名單、方式、時間、地點等將在復試前通過我所網站向考生公布,請考生屆時注意我所網站通知。
(三)復試內容包括專業(yè)課筆試和實踐(實驗)能力測試、英語聽力和口語測試、綜合面試等;
(四)對同等學力考生,須在復試階段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干課程(閉卷筆試),每門加試科目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為100分。加試科目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五)復試成績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六)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