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初審
嚴格按照《公告》規(guī)定,對考生提交的《登記表》及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并在考生報名后的兩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
準考證領取及繳費
初審合格者,于2016年9月23日到康定市教育體育局人事師訓股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取準考證導致考生無法按時參加考試的,由考生自行負責。
考生在領取準考證時,需向康定市教育體育局交納考務費。收費標準按照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即按50元/科的標準繳納筆試考務費。報考普通幼教崗位人員需繳納兩科筆試考務費100元/人,報考藏漢雙語崗位人員繳納三科筆試考務費150元/人。凡進入面試的人員,須另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