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人民警察學員招錄不同報考人員如何區(qū)分教育入學考試科目是考《文化綜合》還是《民法學》?
答:教育入學考試的科目由學員招錄計劃匯總表中“培養(yǎng)院校及專業(yè)”欄的培養(yǎng)層次決定。“培養(yǎng)院校及專業(yè)”欄中明確為??平逃?,考試科目為《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招錄計劃匯總表“培養(yǎng)院校及專業(yè)”中明確為專升本教育的,考試科目為《民法學》。
例:考生于2016年6月30日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學歷,報考學歷要求為大專以上、“培養(yǎng)院校及專業(yè)”為“浙江警察學院專升本教育(治安學)”的桐廬縣公安局人民警察1職位,則教育入學考試科目為《民法學》,而不能以本人目前取得的大專學歷層次來對應其教育入學考試科目為《文化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