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試人數:按擬招聘職位人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筆試人數或筆試入圍人數少于3人的,按實際入圍人數進行面試。
(2)面試方式:對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和適應崗位專業(yè)要求的業(yè)務素質及潛能進行綜合考評。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tǒng)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
(3)面試成績計算: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
(4)面試時間: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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