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市2016年度接收軍轉干部工作的統(tǒng)一部署,市軍轉辦已公布統(tǒng)一筆試成績。我局根據報考各崗位人員統(tǒng)一筆試成績的總體情況,劃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同時根據公告中公布的進入面試人員比例,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部分報考我局但未進入面試范圍的筆試合格軍轉干部,已通過調劑進入我局其他崗位的面試范圍。
按照我局2016年接收軍轉干部的工作安排,各接收單位將于近期組織進入面試范圍人員(見附件1)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核暨面試,面試合格及優(yōu)秀人員將參加心理測試、體檢、政審等。為確保各項測試工作的順利進行,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現(xiàn)場資格審核暨面試
(一)時間、地點
9月7日—9月11日,具體時間、地點以各接收單位通知為準。
(二)須攜帶物品
1.軍官證。
2.學歷證書。
3.北京市公安局接收軍轉干部報名表(紙質版)。登錄北京市公安局網站招錄信息專欄下載,按要求填寫完整、粘貼照片、手寫簽名、填寫日期。
4.報考專業(yè)技術類崗位人員需攜帶相關專業(yè)資格證明材料。
(三)相關要求
1.軍轉干部須在接收單位規(guī)定時間內,將北京市公安局接收軍轉干部報名表(電子版)填寫完整并插入照片后,發(fā)送至接收單位電子郵箱。
2.面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對于面試初試結論考官存有爭議,無法給出結論的軍轉干部,須按照要求進入復試環(huán)節(jié)。
3.軍轉干部須本人參加現(xiàn)場資格審核暨面試,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二、心理測試
(一)時間、地點
9月14日—9月21日,具體時間、地點以各接收單位通知為準。
(二)須攜帶物品
1.測試證(面試時發(fā)放)。
2.軍官證。
3.測試費100元。
4.簽字筆、2B鉛筆、橡皮。
(三)相關要求
參加測試人員不得將手機、其他電子通信設備、各種包具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帶入考場。
三、體檢
(一)時間、地點
9月14日—9月21日,具體時間、地點以各接收單位通知為準。
(二)須攜帶物品
1.測試證。
2.軍官證。
3.體檢費,以各接收單位通知為準。
4.簽字筆、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張(與測試證照片同版)。
(三)相關要求
1.參加體檢人員不得將包具等與體檢無關的物品帶入體檢封閉現(xiàn)場。
2.參加體檢人員須空腹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及注意事項可登錄北京市公安局網站招錄信息專欄查詢。
上述各項測試,有一項未按要求參加者即視為放棄。
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處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