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和發(fā)送相關材料。報考人員填寫提交報考信息后,下載并填寫《2016年菏澤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和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和《2016年菏澤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和選調公務員報考誠信承諾書》(見附件3,以下簡稱《誠信承諾書》),本人手工簽名(1式2份),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將《報名登記表》報任免機關審核同意并加蓋公章后,于9月7日16:00前以PDF格式發(fā)送到遴選和選調單位指定的報名郵箱。郵件“主題”格式統一為“報名序號+考生姓名+手機號碼”。
資格初審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遴選和選調工作全過程。遴選和選調單位收到報考人員發(fā)送的《報名登記表》后,24小時內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報名系統反饋資格初審結果。對只進行網上報名,未發(fā)送《報名登記表》的,遴選和選調單位不予資格審查。
遴選和選調職位計劃與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數比例不低于1:5。比例達不到1:5的,取消該遴選和選調職位或相應減少遴選和選調職位計劃。已報考取消遴選和選調職位計劃的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其他職位。
查詢初審結果
報名人員應于2016年9月6日9:00至9月8日16:00期間登陸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