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核。
根據報名情況,由眉山市法制辦公室對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者進行考核。主要通過面試及現場回答相關問題考查報名者的現實表現和業(yè)務能力。
(三)體檢。
根據考核情況,擇優(yōu)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原人事部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四)公示與調動。
對考核、體檢合格的報名人員,在眉山人事考試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
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審批后,辦理調動、上編、核定工資等手續(xù)。
本公告由眉山市法制辦公室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28—38168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