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教育理論(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學科專業(yè)知識》兩科,其中學科專業(yè)知識指所報學科專業(yè)所修有關基礎知識。每科卷面滿分均為100分。筆試成績=《教育理論(教育學、教育心理學)》×40%+《學科專業(yè)知識》×60%。
筆試時間:2016年9月24日上午8:00—9:30《教育理論(教育學、教育心理學)》10:20—11:50《學科專業(yè)知識》
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的方法計算并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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