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出示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戶籍證明、所在院校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出具并蓋章確認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和《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注:空白協(xié)議書),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個人近期同底1寸證件照2張。
2、社會在職人員,須出示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戶籍證明(指本人戶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人事(勞動)關系證明(如勞動合同、勞動手冊、社保繳費清單、檔案關系托管等證明之一)、其他相關資格證書(件),個人近期同底1寸證件照2張。
3、歸國留學人員,除出示本人身份證、國(境)外學位證書、戶籍證明、工作經(jīng)歷證明或檔案關系托管證明和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外,另須出示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可以先憑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蘇州市海外人才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人員學歷學位資格驗證證明》辦理報名手續(xù),待考試、體檢、考核后,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錄取聘用的相關手續(xù)。
4、下載填寫《蘇州高新區(qū)“兩新”黨建專職工作者報名登記表》(A4紙打印一份,貼照片)。
5、下列人員不得報考:(1)現(xiàn)役軍人;(2)在讀非應屆的普通高校生;(3)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yè)身份的工作人員;(4)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人員。
6、本人到現(xiàn)場報名確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名人須同時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報考者相關材料。
7、因本次招聘將統(tǒng)一組織考試,報名結束后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由高新區(qū)工委“兩新”工委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并通知考生。
8、凡報名者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當回避。報名者須對照本《簡章》規(guī)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申報,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或重復報名等違反本《簡章》規(guī)定的行為,一經(jīng)查實,隨時取消應聘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