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結束后,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員名單。
(一)體檢工作參照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fā)〔2010〕382號)和《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組織實施。具體體檢事項安排另行通知。出現(xiàn)體檢不合格情況,由其他考試總成績合格者按排名從高到低順序遞補。
(二)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核人選,由招聘機關潮州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yǎng)、能力素質(zhì)、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核,并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