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須在2016年8月29日(星期一)按規(guī)定時間(上午面試的考生于7:55前,下午面試的考生于13:15前)憑本人有效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到汕頭經濟管理干部學校一號樓6樓報到。
二、考生未能準時報到的,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對證件攜帶不齊的,取消面試資格。
三、考生不得帶通訊工具、教學資料、參考資料及教具教輔材料進入考場;所攜帶的通訊工具和音頻、視頻發(fā)射、接收設備等須關閉后交工作人員統(tǒng)一保管,考完離場時領回。對違規(guī)攜帶或使用上述設備的,將予嚴肅處理。
四、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顯文字或圖案標識的服裝參加面試。
五、考生報到后,通過抽簽確定面試序號,按抽簽確定的順序進行備課及面試。
六、8:20備課開始,工作人員按抽簽順序逐一引導考生進入備課室備課,每名考生備課時間為20分鐘,備課結束后進入面試室進行面試。
七、備考室統(tǒng)一提供筆、紙張和課本,考生不準攜帶任何資料進入備考室。考生離開備考室不得攜帶任何資料(包括說課稿)進入面試室。
八、考生必須以普通話說課和回答評委提問。在面試中,應嚴格按照評委的指令回答問題,不得暗示或透露個人信息。考生對評委的提問不清楚的,可要求評委重新念題??忌毞脑u委對自己的成績評定,不得要求評委加分、復試或無理取鬧。
九、候考考生須在候考室靜候,不得喧嘩,不得影響他人,應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
十、候考期間實行全封閉,考生不得擅自離開候考室。需上洗手間的,須經工作人員同意,并由工作人員陪同前往。
候考考生需離開考場的,應書面提出申請,經考場主考同意后按棄考處理。嚴禁任何人向考生傳遞試題信息。
十一、面試結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領取成績通知書后帶齊隨身物品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逗留。
十二、抽簽號靠后的考生由考場統(tǒng)一安排午餐,不得離開考場外出就餐。
十三、考生應接受現(xiàn)場工作人員的管理,對違反面試規(guī)定的,將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guī)范(試行)》嚴肅處理。
十四、考試總成績請留意龍湖區(qū)政府網及龍湖教育信息網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