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資格復審
根據(jù)考生的筆試折合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違紀、缺考科目者不進行排名且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只采取網(wǎng)上公告方式(網(wǎng)站: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http://www.abrsj.gov.cn/)公布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不采用電話方式通知考生,考生未按照網(wǎng)絡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按干部管理權限經(jīng)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同意后的《阿壩州2016年州直機關公開選調(diào)公務員報名信息表》一式二份。其中州級機關符合條件人員報考的,須由所在單位黨組(黨委)審核蓋章同意;
3.學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
4.《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需加蓋公務員管理部門印章);
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