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慶陽市教育局、 慶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16年國家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招聘面試工作的通知》(慶市教發(fā)〔2016〕153號)要求,現將我縣2016年特崗教師招聘面試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時間和地點
1、面試時間:2016年8月9日。
2、面試地點:環(huán)縣五中
二、面試對象
面試人員按照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進入面試人員嚴格按照設崗縣公布的各學段對應學科招聘計劃的120%掌握(凡出現小數點的都予以“進一”取整,末位成績并列者一同進入面試)。簽約的2016年農村教育碩士直接安排進入特崗計劃,不再參加面試。對不足3:1報考比例的崗位且無法調整的,按照我縣報省教育廳備案的最低控制線確定面試人員。
三、面試分組
面試分為小學學前教育組,中小學學科組。
四、面試比重
面試實行百分制,中小學教師崗位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幼兒園教師崗位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五、面試內容及方式
(一)面試內容
1、初中語文:九年級,人民教育出版社
2、初中數學:九年級,人民教育出版社
3、初中英語:九年級,人民教育出版社
4、初中歷史:九年級,人民教育出版社
5、初中思想政治:九年級,人民教育出版社
6、初中地理:八年級,人民教育出版社
7、初中物理:九年級,人民教育出版社
8、初中化學:九年級,人民教育出版社
9、初中生物:八年級,人民教育出版社
10、初中音樂:九年級,人民教育出版社
11、初中美術:九年級,人民教育出版社
12、初中信息技術:八年級,光明日報出版社
13、小學語文:六年級,人民教育出版社
14、小學數學:六年級,人民教育出版社
15、小學英語:六年級,人民教育出版社
16、小學美術:六年級,人民教育出版社
17、小學音樂:六年級,人民教育出版社
18、小學信息技術:六年級,光明日報出版社
19、中小學體育:九年級《體育與健康》,人民教育出版社
20、小學學前教育:語言表達能力及教師藝術素養(yǎng)展示
21、小學教育:任選小學語文、數學、英語學科
22、特殊教育:用手語說小學六年級人教版語文科目
23、心理學:教育部《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12年修訂)》
(二)面試時間和計分
中小學教師崗位面試人員說課時間10分鐘,總分100分;小學學前教育教師崗位面試人員語言表達能力2分鐘,教師藝術素養(yǎng)展示時間10分鐘,共計12分鐘,總分100分,其中語言表達能力30分,藝術素養(yǎng)70分(音樂25分,美術20分,舞蹈25分)。
(三)面試方式
中小學教師崗位面試采取說課的方式進行,小學學前教育教師崗位面試采取語言表達能力及教師藝術素養(yǎng)展示方式進行。中小學教師崗位面試人員在規(guī)定的說課內容中隨機抽簽確定說課題目,小學學前教育教師崗位面試人員語言表達能力隨機抽簽確定試題,教師藝術素養(yǎng)展示內容由考生自選自定。
1、說課:說課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學工作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包括考生備課、教具準備、板書設計、上課、課堂組織能力,考生的教態(tài)、班級管理經驗,以及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等??忌凑f課次序依次在確定的說課內容中隨機抽簽確定說課題目,每人備課時間30分鐘。說課主要闡述對某一章節(jié)(課時)教材內容全面的理解和分析,主要陳述某一章節(jié)(課時)內容在教材知識體系中的地位,教學目標確定,教學重點難點的突破,教學過程的設計,教學方法的選擇等。
2、語言表達能力:有關幼兒教育、專業(yè)學習、工作愿望等方面的問題;朗誦或講述所抽取的中外優(yōu)秀兒童文學作品。
3、教師藝術素養(yǎng):才藝展示主要考察考生教師藝術素養(yǎng),考生分別從音樂(聲樂或器樂)、舞蹈、美術(繪畫或手工制作)三個方面進行才藝展示。
(1)音樂
考試內容:自選一首中外歌曲演唱,美聲、民族、通俗三種唱法均可,自備伴奏音樂一律用移動U盤儲存;器樂考生自選一首中外樂曲演奏,除鋼琴外樂器自備。
(2)美術
考試內容:教學掛圖繪制或玩教具制作,主題自定,形式不限。繪畫用4開試卷紙統(tǒng)一發(fā)放,畫具自備;手工制作用工具材料自備。
(3)舞蹈
考試內容:成品舞或舞蹈片段。舞蹈種類、風格不限,自備伴奏音樂一律用移動U盤儲存。
六、有關要求
1、進入面試范圍的考生,務必8月9日早晨6點鐘由本人攜帶面試通知單、筆試準考證、身份證、畢業(yè)證、擇業(yè)通知書(就業(yè)報到證)、戶口本(戶口遷移證,婚遷人員還需提供結婚證)、教師資格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教師資格考試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兩門成績合格單(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筆試成績合格單)等原件參加面試,證件不齊全者,不得參加面試。不按時參加面試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
2、考生參加面試時,不得攜帶任何通訊工具,不得穿奇裝異服和佩戴任何標志性飾物;考生進入考點后,要服從工作人員安排,不得喧嘩吵鬧、威脅工作人員;考生進入考場只報面試順序號,不得說出自己姓名。如違犯規(guī)定,當場取消其面試資格。
附:
環(huán)縣教育體育局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