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試講內容為相應學科教材,包括教學設計、教學方法、教學技能、教學效果、基本素質等要點,采用模擬課堂形式進行。
(2)試講時間和地點:待定
(3)試講程序和要求:
①進入試講環(huán)節(jié)的全部考生按學科職位組進行分組。采取抽簽形式確定考生試講順序。
②試講流程:考生簽到-抽簽-候考—備考—試講-候分。試講結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簽領成績,取回個人物品,退出考場。
③每位考生試講時間為15分鐘,試講時間不足10分鐘的,可評定為不合格;超過15分鐘的,馬上終止試講。當考生試講達到12分鐘時,現場工作人員將舉牌示意試講時間“還剩三分鐘”。
④試講成績由7位評委聽取考生試講后予以評定,按除去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其余評委評分的平均分進行計算。
⑤試講成績當場公布。試講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試講成績按40%折算計入總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