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公辦中小學已辭退和在崗代課教師招聘照顧政策及注意事項
一、梅河口市公辦中小學已辭退和在崗代課教師招聘照顧政策
1.必須是2012年2月25日以前,在梅河口市公辦中小學工作滿3年,具有《教師資格證》。
2.年齡可放寬至1970年7月26日以后出生;持有民辦教師證的代課教師報考年齡放寬至1965年7月26日以后出生。
3.代課教師具有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符合前1-2條要求,可不受學歷層次限制報考,但要求報考專業(yè)與崗位要求專業(yè)相同或相近。
4.持有《民辦教師證》,代課滿10年在筆試成績中加5分,超過10年的,每增加一年加0.5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加分10分封頂,并計入折算前筆試成績。加分后筆試成績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算。
二、梅河口市代課教師報名注意事項
截止2012年2月25日,在梅河口市公辦中小學校代課滿3年,符合報考條件的已辭退和在崗代課教師,網(wǎng)上報名后,在8月5日至10日需向最后代課學校和教育局申請代課教師教齡確認。代課教師教齡確認具體辦法:
1.已辭退代課教師:需到最后代課學校,依據(jù)已辭退代課教師身份及教齡審定材料(2012年-2014年由梅河口市紀檢監(jiān)察局、教育局、人社局、財政局共同認定材料),填寫《梅河口市代課教師教齡確認表》,再由學校組織報考教師(教師攜帶教師資格證、學歷證、身份證、民辦教師任用證),統(tǒng)一到教育局審核確認,由教育局和學校同時公示7天,無異議后方可參加筆試考試。
2.在崗代課教師:需到目前所在學校,開具教齡證明,填寫《梅河口市代課教師教齡確認表》,再由學校組織報考教師(教師攜帶教師資格證、學歷證、身份證、民辦教師任用證),以及本人歷年工資傳票和《確認表》,統(tǒng)一到教育局審核確認,由教育局和學校同時公示7天,無異議后方可參加筆試考試。
梅河口市代課教師具體加分統(tǒng)計結果統(tǒng)一公示,加分事項由梅河口市教育局負責認定并解釋。聯(lián)系電話0435-4223522。具體加分崗位詳見附件1:《2016年通化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